“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我们企业的帮扶政策,政府部门营造了这么宽严相济的营商环境,我今后一定自觉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做一个诚信守法的经营者......”眼前的这一幕发生在漯河市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说话的正是舞阳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戚某,原本担心自己的公司今年因为未按期年报公示受到行政处罚,在从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舞阳县市场监管局对逾期未年报市场主体给予宽展期的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后,戚某如释重负,满怀激动地说道。 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舞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今年7月份以来,舞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关于对市场主体逾期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的公告》,对未报送2022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对在2022年12月31日前在舞阳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2022年度年报且已列入经营异常(标注异常状态),在7月31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报、并主动向登记机关提交移出经营异常申请的,给予年报不予罚款宽展期,逾期仍未改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行政处罚。 在此,舞阳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年报事关企业商誉,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罚款,失信信息还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