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此前,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在每年10月份和第二年1月份以后。新增7月申报期,让企业能够提早兑现政策红利,让企业拥有更充足的现金流,缓解资金压力,特别是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企业,有效帮助企业“减负松绑”,为企业创新增添了动力。 信阳富地燃气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提升智慧燃气建设水平,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我们这类高新技术企业很有激励作用,我们在研发投入越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能享受的优惠越大,缓解了研发投入的压力,也让我们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多亏了税务部门的及时辅导,经测算,我们在二季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金额76万元,这政策来得太及时了!” 为确保政策落地落实,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强化数据运用,通过分析比对企业购进发票、纳税申报等数据,提出辖区内可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名单,通过微信、电话及实地走访等方式点对点宣传推送政策。截至目前,辖区内15户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2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该项政策,可享受减免金额161.41万元。 信阳市羊山新区税务局税政股业务人员介绍道:“企业在7月预缴申报期申报享受优惠时,仍继续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依据上半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相关表格,并将规定的资料留存备查。” 信阳天一窗业有限公司也是政策受益企业之一,该企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20多项专利,生产的系统窗、耐火窗、智能窗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得到消费者的较高认可。近日,在税务人员的在线辅导下,信阳天一窗业有限公司申报享受了今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能够提前三个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让我们企业有了更多的流动资金,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保障了企业的现金流,“好政策”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石洋洋 余思佳) |